“易”字最早出現在商代甲骨文和商代銘文中,其古字形似帶紋飾的鋸齒狀長柄兵器。這種武器是在各種儀式中使用的禮器,後來被用來比喻禮儀和尊嚴,並引申指道德和倫理原則的根源。也表示正義,用作修飾語。
由此也指對事物或詞語的統壹、恰當的解釋和意義,從恰當、合理引申指人與人之間在感情、言行上的恰當聯系和友誼。義也指名義上的。
詞源進化
認識字和形聲字。羊是古代常見的祭品之壹。在古人的觀念中,羊的確可以成為美與善的象征。所以“夷”字的本義是祭祀儀式。“我”在這裏是壹個音標(古音“伊”和“我”屬於母語的語音部分),意思是發音接近於此。妳也可以認為“我”就是犧牲的人。
“我”最初是指有棱角和鋸齒狀刀刃的武器,後來以第壹人稱的代詞指代自己。“我”原指有長柄的武器。這種武器在戰場上不太好用,但可以用在儀仗隊。所以在部落祭祖中,除了羊頭,還有手持“我”的勇士作為儀仗隊。
“壹”所屬的“羊”和“我”共用壹幅豎畫,像“我”的上方有壹個喇叭形的裝飾。上有“羊”,下有“我”的“義”字用於“禮”,“義”的本義是尊嚴和禮儀。
祭祀儀式只是禮儀的壹種,是造詞時選擇的對象,所以用來表現壹切禮儀。《左傳·莊公二十三年》:“朝以帥幼為序。”王《春秋左傳》引用王念孫的話說:“義,讀書為儀。”
沈玉成譯:“朝覲是糾正爵位排列,遵循老少順序的儀式。”在古籍中,“義”的本義是威望,後來讓位於“器”。“壹”是“壹”的後分化詞。“易”有壹個恰當的意思,這個用法是借用了“易”。《禮記·中庸》說:“正者宜。”據《禮記·祭義》:“適者,適此也。憶道者也。”
孟子甚至認為,當涉及到利的時候,必然會傷害到義。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重義輕利的傳統。正因為如此,漢語中的“義”字被賦予了“體面”、“正義”、“公正”等美好的含義,甚至具有“道德品質和倫理原則的基礎”等崇高的意義,成為中華傳統美德的重要標誌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