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男方父母說“只要他喜歡就好”,壹般是因為男方結過壹次婚,他父母明顯發現生活的本質就是兩個人過。如果男方不喜歡,以後還是會離婚,不如不要管。
先說會不會結婚吧。只是“多次提到結婚”並不代表妳會結婚。兩個人去民政局領結婚證才算結婚。按照他們的年齡,男方43歲離婚,女方21歲未婚,他們符合結婚條件。如果從法定結婚條件來看,兩人可以領證籌備婚禮,不只是提結婚,沒有任何行動。
所以,如果男方只是提壹下,那只是壹種姿態。他會不會結婚,要看男方有沒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