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快”
指禁食“牛肉、烏魚、鴻雁、狗肉”。除了在道教重大節日、齋戒儀式和每月初壹、十五期間,壹般不可能不吃肉和辛辣食物,但這四種食物是絕對不吃的。原因在正典中解釋為:首先,不吃牛肉是因為牛壹生辛勞,利益眾生。太硬,是世人眼中正義的化身,不能吃;不吃烏魚是因為古人認為烏魚來產卵時,眼睛昏花,什麽也看不見,只能餓死上天,烏魚幼蟲最孝順。他們寧願遊到媽媽嘴裏餵媽媽,也不願讓媽媽餓死,這是難能可貴的,不能當飯吃。古人認為鴻雁守寡,壹生獨居,處境淒涼,立誌不娶,貞潔,所以鴻雁不能食;最後,還有狗。古往今來,人們常說:“兒子不嫌娘醜,狗不嫌家窮。”狗永遠與主同在,侍奉他。他們是“忠”的代表,所以不能吃。鄭的“四齋”禁忌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忠、孝、節、義的傳統價值觀。
禁止“五肉四情”
五肉四香指的是壹些氣味比較濃的蔬菜和調味品。雖然當時吃五肉四香很好吃,但進入脾胃後通過腐敗產生腥臭濁氣,堵塞了先天的吸氣,影響了清氣的上升,不為純化論者所服;在外,腥臭自由散發,五禽肉的氣味汙穢清凈,為鬼神所嫌棄,導致道不顯,神不抵,妨礙道教修行,產生煩惱。《正儀典》對五葷的解釋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常用五種味濃味香的蔬菜,即蔥、韭、蒜、香菜五種香味濃郁的蔬菜,也稱“五葷菜”。四香指的是四種香味比較濃的香料:花椒、茴香、八角、胡椒。五葷四素都是清朝正統文人所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