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登記大致可以分為申請、審核、登記三個環節。壹、申請1。中國公民在中國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有以下證件和證明:(1)戶籍證明;(二)居民身份證;(3)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有離婚證。離婚壹方恢復夫妻關系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復婚登記。實行婚前檢查的,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再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包括在中國居留和臨時來中國的外國人、華僑和在中國定居的外國人)在中國申請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向中國公民壹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