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廬江縣人的主食是大米,也吃面粉、紅薯等雜糧。農村壹頓幹飯(中餐),兩頓稀飯(早晚餐)。正月十五,我們吃“元宵”;在清明節,我們吃沙蒿;夏天,我們吃稻芽;在端午節,我們吃粽子和綠豆糕;在梅子季節,我們吃“梅子雞”、“梅子鴨”、“梅子蛋”;在中秋節,我們吃栗子燒雞和月餅;在冬天的至日,我們吃面條;還有臘八粥的第八天。年夜飯,全家人壹起吃年夜飯,剩下炒湯圓和壹碗魚。冬春腌制的鹹菜,尤其是農村腌制的芥菜、白菜、蘿蔔,算是“家常菜”。
2.廬江縣的男人穿雙排扣的衣服,大腰褲,或者長衫大衣。女人通常穿藍色或青色的上衣,黑色的褲子,耳環和手鐲。農民經常使用大毛巾、圍裙、皮帶等。在四季中。解放初期,男人穿中山裝,女人穿列寧裝。“文革”期間,城鄉壹度盛行黃綠色軍裝。戴耳環和手鐲的女人已經絕跡了。
3.在廬江縣,有異族婚姻、黨派婚姻、表親婚姻、姑姑婚姻、指腹婚、搖籃婚、童養媳等。,以媒人之言,以父母之命。結婚的順序是天命,探親,雇媒,傳庚帖,收彩禮,擇日結婚。解放後,實行婚姻自治。男女相識相戀後,確定了結婚的日期。壹般都是女人嫁給男人,少數男人定居在女人家。結婚要陪嫁,給彩禮,辦酒席。年輕人結婚,壹般會在門上貼“雙喜臨門”,在窗戶上貼窗花,舉行結婚典禮,親朋好友聚在壹起慶祝,喝喜酒。還有旅遊婚禮或者集體婚禮。結婚第三天,新娘和新郎回到父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