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刑事犯罪的殺人案件,由公安局刑偵大隊辦理。除了涉及多個地區的案件、案情特別重大的團夥案件和作案手段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壹般由地市級公安局刑警支隊辦理。
民事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壹是向轄區居委會、村委會申請調解;
2.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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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