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總結的可能就是兩點:
首先,邊界和底線。
就別人而言,妳不能為別人做任何事,除非他們願意,哪怕是對他們有好處。即使妳站在他們的立場上,他們也會責怪妳,這是很自然的。對妳自己來說,妳其實要明白,妳要有底線。底線是,妳不應該比壹般人對別人更好。妳不是菩薩,但也是有血有肉的情感人。妳只能用最少的努力幫助別人最多。那很好,但是妳盡最大努力讓別人少受點苦或者少受點苦是不對的。就算別人吃虧或者付出更多,那也是他自己必須的訓練。
第二,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個體,有血有肉,有個性。就算是對的,人家也不壹定要認。這是別人的尊嚴,妳要尊重。這是妳和別人相處首先要註意的。
另外我覺得博愛:博愛不是愛的溢出,不是那種無節制的幫助,是為別人好,是腦殘,凡事都要有邊界,也要對得起自己,妳也是壹個需要自己珍惜的人。即使對於壹個陌生人,當我遇到壹件事,我想做壹件事或者說壹句話,我也會以我認為對對方好的方式去說,去做。就算沒有什麽好處,或者說就算可能傷害不太大,也沒什麽,自己受點苦也沒什麽。有時候甚至明知對方是騙子,只要沒有明確的證據,也願意信任對方,總覺得可以關心對方。人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