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是壹個漢字(常用詞),是漢語的壹級通用規範。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商代的甲骨文中。“東”的古字形像壹個口袋,兩端用繩子系住,就是“東”的初始文字。東方的常見含義是太陽升起的方向,外延指向東方。春秋時期,在東方聯合圍攻鄭,鄭派使者遊說不要聯合金滅鄭,所以鄭可以作為秦國出使東方的東道主,所以用作“東道主”或“東道主”,壹般指客人的東道主。
“東”是借來表示方位的,指太陽升起的位置。如《尚書·龔宇》中記載:“至於南方的華陰,在東方的底部(柱子)。”這裏的“東”是壹個方位詞,與“西”相對。“東方”是太陽升起的地方。古人對方位的理解比現代人更豐富,“東”“西”往往成為定義對立面的標準,無論是山河還是人事都會涉及到。比如“山東”和“山西”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界限,比如華山和太行山,還有“江東”和“江西”。居住方面,主人住在正房東邊的房子,客人住在正房西邊的房子,所以主人叫“東”,客人叫“西”,所以有“主人”、“房東”、“股東”等稱呼。《左傳·Xi公三十年》載:春秋時期,秦晉聯合起來包圍鄭國,鄭文派燭木出城遊說秦穆公退兵。燭木在向秦國陳述清楚滅鄭的利益後,表示如果不滅鄭,就“招待”秦國的使臣,由鄭國提供房舍和糧食,不會對秦國造成任何傷害。在秦國東部,鄭國接待秦國出使東方的使臣,故稱“東道主”(東方路上的主人)。後人用“主人”來指代請客的主人,或者幹脆用“主人”或“東”,比如“今天中午我來做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