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龍湖鎮隸屬於鄭州市,目前屬於新鄭市。位於新鄭市北部,東鄰孟莊鎮,西接新密市,南接郭店鎮,北接鄭州市管城區。距離鄭州火車站12km,距離鄭州新鄭國際機場15km。龍湖鎮入選2065,438+06年全國千強鎮第86名,2065,438+08年被認定為全國經濟發達鎮。總面積96平方公裏,鄉鎮面積19平方公裏。轄28個行政村,116個自然村,217個村民小組。
賬戶註冊流程:
1,孩子父親或母親應攜帶結婚證、新生兒父母書面申請、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父親或母親戶口簿;
2.在孩子出生後壹個月內,向父母任何壹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登記。
總結壹下,戶籍是以戶為單位的。與監督員居住在同壹地點的,為壹戶,以監督員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籍有壹戶或分戶的。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公民遷居,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城市三日內,農村十日內,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居登記,並交驗遷移證明。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壹)復員、轉業軍人,由縣、市兵役機關或團級以上兵役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二)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員,應當出具釋放機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