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族:納西語的方言差異有納西語、那語、那日語、那汗語、那若語。這些說法在讀音上略有不同,但基本姓都是“Na”;西、恒、稀、日都是“人”的意思。1954年,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派出雲南民族識別調查小組,按照從名原則,確定納西族為統壹民族名稱。納西語壹般歸為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彜語支(有爭議;有學者認為納西語介於羌語支和彜語支之間。納西語分為兩種方言:西部方言和東部方言。使用西部方言的約有26萬人,占總人口的87%。納西語的基本語序:主語-賓語-謂語(s-o-v)。壹般來說,納西族有兩種傳統文字:東巴和戈巴。東巴(納西象形文字):是壹種具有表意和表音成分的象形文字,書寫形式比甲骨文更原始。它被認為是世界上僅存的象形文字。這是壹種音節文字。
白語是白族人民的民族通用語言,主要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使用,在省內其他白族聚居區也有使用,分布區域比較集中。
白語是漢藏語系中最有爭議的語言之壹。由於白語的語言結構與漢語、藏緬語之間的復雜關系,學術界對白語的歸屬尚未達成共識。主要觀點有藏緬語族理論、漢白語族理論、漢語方言理論和混合語言理論。其中,藏緬語族理論是民族語言學領域的主流意見。關於白語在藏緬語族中的地位,傅茂基、、趙等人認為白語屬於藏緬語族彜語支。馬蒂索夫、戴、楊等。主張白語有自己的分支,即白語支。壹些學者把白語列為藏緬語系中的壹種“未確定”語言。
白語是白族人民的民族通用語言,主要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使用,在省內其他白族聚居區也有使用,分布區域比較集中。
白語是漢藏語系中最有爭議的語言之壹。由於白語的語言結構與漢語、藏緬語之間的復雜關系,學術界對白語的歸屬尚未達成共識。主要觀點有藏緬語族理論、漢白語族理論、漢語方言理論和混合語言理論。其中,藏緬語族理論是民族語言學領域的主流意見。關於白語在藏緬語族中的地位,傅茂基、、趙等人認為白語屬於藏緬語族彜語支。馬蒂索夫、戴、楊等。主張白語有自己的分支,即白語支。壹些學者把白語列為藏緬語系中的壹種“未確定”語言。
白語和漢藏語系中的其他語言壹樣,也是壹種單音節詞根語言,形態變化並不復雜。語序和虛詞是表達語法意義的重要手段。由於白語與漢語和藏緬語族之間密切而復雜的關系,白語在語音、詞匯和語法方面與藏緬語族有許多相似之處,也有許多與漢語相同或相似的特點。
白族方言的語音特點大致如下:輔音方面,三個方言都有唇、唇齒、舌尖、舌面、舌根五組輔音,而怒江方言有舌尖後面和小舌兩組輔音。怒江方言的塞音和擦音之間存在清濁對立,而其他兩種方言的清濁對立已經消失。31和33聲調中的塞擦音雖然仍然保留了濁音,但意義上沒有區別。元音方面,各方言元音數量較少,元音壹般分為兩類,與彜語支語相同。大理方言的鼻元音已經完全脫落,只剩下簡單的口元音。劍川和怒江方言有與口元音相對應的鼻元音。大理和怒江方言有卷元音。聲調,有六到八個聲調,聲調和聲母關系密切,根據元音松緊可以分為兩類。漢語借詞的聲調和白人語言的聲調有明顯的對應關系。
詞匯上,單音詞多,復音詞少。很多詞(包括大量基本詞)與漢語關系密切,應該是不同歷史時期借用的漢語借詞,大部分應該是以音義借用的形式直接輸入的。早期漢語借詞可以追溯到上古漢語的起源,已經進入白語的基本詞匯,可以作為構詞語素構成新詞。近百年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白語從漢語中借用了大量的新詞和術語。因此,漢語借詞在白語詞匯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這是白語詞匯的壹個重要特征。構詞法有三種:附加式、重疊式和復合式。
語法上,白語各方言差別不大。語序和虛詞是表達語法意義的重要手段。語序主要是SVO,和漢語差不多,但還保留著古白語的OV語序。副詞、助動詞、意願動詞大多位於中心動詞之後。量詞非常發達。壹般名詞都有量詞,有些量詞具有名詞詞綴的特點。量詞位於名詞之後。結構助詞和語氣助詞應用廣泛。動詞和助動詞的否定和肯定,人稱代詞和格的變化都是通過語音屈折來表達的。可見白語的語法深受漢語的影響,但也保持了古白語的壹些特點。
白語的三種方言中,劍川話和大理話比較接近,除了詞匯和語音上有壹些差異外,大體上可以互相對話。碧江話與其他兩種方言(尤其是大理話)有很大不同,交流起來比較困難。總的來說,白族認為怒江話最古老,受其他語言(主要是漢語)影響較小,其次是劍川話,受漢語影響最大的是大理話。這種認識大體符合白語歷史發展的實際情況。
語言和方言的區域分布和人口
大理(南部)方言包括大理話和祥雲話,分布在大理、洱源、賓川、雲龍、漾濞、永平、雲縣、鳳慶、祥雲、鄧氏美蓉、巍山、保山、南華、昆明、元江等縣市,以大理音為代表。劍川(中部)方言,包括劍川方言和鶴慶方言,分布在劍川、鶴慶、蘭坪、麗江、雲龍、洱源、漾濞、永勝、寧蒗縣,以劍川語音為代表。怒江(北方)方言,原名碧江方言,分為瀘水(原碧江)和蘭坪方言,通行於怒江州的瀘水、福貢、公山、蘭坪和迪慶州的未夕、香格裏拉(原中甸)、雲龍、洱源四縣,以瀘水語音為代表。
中國白族人口654.38+0.85萬(2000年),主要居住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內白族人多以白語為母語。大理方言人口約60萬,劍川方言約50萬,怒江方言約654.38+萬。加上省內其他白族聚居區的白語人口(包括以白語為主要交流語言的大理回族人口),白語人口約為654.38+0.3萬人(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和調查資料,估算人口不準確)。
書面和書面語言
白族有兩種民族語言,即老白語和新白語。舊白話文是在漢字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新白話文是新中國成立後創制的表音文字。
老白書,歷史上又稱“白書”、“伯書”,創制於南詔中後期(公元9-10世紀),是典型的漢字家族。為了與建國後創造的拼音白話文相區別,又稱為“方音白話文”或“漢字白話文”。其書寫符號系統主要由兩部分組成:①借用漢字。用現成的漢字記錄白語,有註音讀、訓練讀、借用壹切音義、借用文字等。2自制生詞。包括以下幾種類型:異體字(由漢字筆畫組成)、漢字省略號(由漢字省略號部分組成)、仿漢字(以漢字造字理論為基礎,由漢字及其偏旁部首組成,其中以形聲字和音義復合詞最多)和加法漢字(由漢字和無意義偏旁部首組成)。因此,古代白話文是在漢字的基礎上產生的,由各種造字方法組成的復雜的文字符號系統。
白話文形成後,由於南詔和大理兩個民族政權以漢語為官方語言,沒有規範和推廣,白話文壹直沒有發展成為全民族的通用語言。但在民間仍廣泛使用,文獻資料包括各類碑刻、歷史著作和文學作品。明朝實行文化專制政策,大量用白話文寫的文章被燒毀,大大降低了白話文的社會功能。然而,在白族民間,白族民間藝人仍然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白族民間藝人大多用古白族來記錄歌曲和歌詞,壹個民間藝人往往有三四十本或五六十本白族的歌曲和歌詞。宗教抄寫員也用白文書寫各種經文和頌詞。柏文的貢獻數量可觀,也有深厚的群眾基礎。
建國後創制的白族文字壹般稱為新白話文或表音白話文,是壹種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表音文字,其字母順序、名稱、書寫方法和讀音與漢語拼音字母幾乎相同。1958制定了《白文字方案》(草案),但沒有實施。該方案在1982和1993進行了兩次修改,並在劍川和大理方言區進行了試驗和推廣,在雙語教學和掃盲方面取得了壹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