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鬼魂晚上不忍心餓肚子,人肉是它們的最愛。但是人的肩膀上有兩盞驅魔燈,鬼魂因為兩盞燈的力量而不敢靠近。所以他們選擇夜間獨自行走的人。
他們在人背後哭的像嬰兒壹樣,很傷心。膽小的人在害怕的時候會忍不住回頭看。他們回頭的時候,把肩上的燈滅了,鬼就有機會下手了。所以,壹個人走夜路,無論身後發生什麽,都不要輕易回頭。這是封建迷信,生活中應該尊重科學。
人有三火是傳統說法,很迷信,沒有科學依據。出自鬼小說。
壹、頭上的火:
俗話說得好,三尺高壹丈有神助,這火也象征著神靈的保護。邪物沒有神靈的保護,所以晚上出門壹般不戴帽子,會壓制火勢。老壹輩人說,怕了就撓幾下頭皮,火會更大。
第二,右肩的火。
這個火叫無名之火,右肩的無名之火照亮了整個右身體。走夜路就沒有回頭路了。有人說妳不要壹下子硬回頭,也會把肩上的無名之火撲滅。
第三,左肩的火。
與右肩的無名之火對稱,照亮人的左身,頭上右肩的火把會照亮全身。也有老人說這是人的陽氣,患癔癥的人壹般都是陽氣太弱。因為人受到驚嚇,心氣虛弱,陽氣波動,容易招來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