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第二次婚姻肯定沒有第壹次婚姻幸福!二婚涉及的東西太多了。雙方都有自己的孩子,都想對孩子好。另外,做後媽後媽也不容易。不是自己的孩子,就不能打,不能罵。全身都掉下來不好!兩個人都打著自己的小算盤,心裏都不願意掏錢。就是住在壹起。這絕對不是幸福。
說個真實的例子吧!我認識壹個女人,她在孩子5歲的時候和壹個男人離婚了!
離婚後,我找了個男朋友,在沒有領證的情況下,他們同居了十幾年。男方也離過婚,和前妻育有壹女。壹個男的和我認識的壹個女的同居,提出不領證,不跟她生孩子。女方同意!僅此而已!兩人租的房子都是女方出,包括生活費。
男人只負責吃飯睡覺。男人留著自己賺的錢,從來不給女人。女人不知道男人有多少錢。簡而言之,經濟分離,女方生活費。
在這樣的日子裏,女人其實和男人相處了十幾年。
有點奇怪。而且這兩年男的壹直在看前妻。因為他們有壹個女兒。男方前妻也回男方家住了。男人總有借口養孩子,兩頭都要過。這個女人有什麽不敢說的?我怕男人回到前妻身邊就不會回到她身邊了!問這個人什麽?不是多愛,只是男的長得帥,拿出來有面子。
妳相信嗎?
現在女方想再找壹個忠於自己的。很難。想盡辦法讓別人給她介紹。妳說她現在有同居對象,誰敢介紹?關鍵是要求,希望經濟條件好!妳年紀不小了!現在男的條件好了,壹定要找年輕的。找不到對象,到處在算命。感覺自己的日子不好過!您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