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們趕緊報警。警察接到報告後立即趕到了現場。
當警察到達現場時,他們發現許多人已經聚集在壹起,談論著許多事情。警察盡快驅散人群,並開始勘查現場。警方發現屍體為女性,殺人手段極其殘忍。
死者的腿被砍斷,頭部受到重創,脖子上纏著鐵絲,屍體周圍散落著壹些衣服和東西。這個案子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後來玉泉辦事處金沙村村民楊把鴨子放在村裏的河邊。警察在河裏發現了兩條裸露的腿。法醫檢查後,雙腿已經死亡。
經過散落在空中的物體,民警找到了壹張通訊保修憑證。在走訪了幾家店鋪後,警方開始停止調查,確認死者身份。
姓名:楊紅,42歲,身份有些特殊,屬於服務行業。據了解,楊紅曾有壹雙兒女,他們因與丈夫不和而離婚,丈夫將孩子交給了她。
為了生計,楊紅選擇坐在舞臺上,然後我開了壹家發廊,名義上是美發按摩,私下從事服務業。
橋下殺人事件廣為流傳,警方希望用這樣的言論為他們找到線索。的確,有知情人說,在發現屍體的前兩天,他看到壹個人騎著摩托車把死者帶走了。從那以後,發廊再也沒開過。
隨後,警方通過監控道路搜尋可疑男子,並在案發現場多個區域停止挨家挨戶檢查。主要嫌疑人是王。
經過對各種證據鏈的重塑,警方確認王有殺人動機。事發兩天後,王離家並通知家人到珠海打工。由於王在分家時並未說明具體位置,給警方帶來了困難。
壹般情況下,兇手作案後,逃跑的方式不是他說的那樣,而是他會停止在周邊地區的流放。於是警方開始通過各種手段阻止調查,最終確認王位於神農架附近。
隨後,民警前往神農架,在壹處建築工地找到了立功嫌疑人王某,並將其抓獲。經審訊,王從輕怕重,起初不認罪。後來,在大量證據面前,王交代了實情。
隨著水的退去,石頭會出現――整個事情變得顯而易見。
王從小家境困難,初中時輟學在家。1984年因盜竊入獄七年。出獄後,他遇到了壹個女孩,他們結婚了。
婚後不久,矛盾經常爆發,所以王冉冉遠離了家,沒有選擇離婚。
案發前兩天,王因寂寞找到受害人。兩人談完價錢就扯上了。第二天早上,他們起床後,王就準備離開。我沒想到楊紅會向他借1000元。
這時,王有點糊塗了。他們是客戶。他們為什麽向他借錢?楊紅說,如果他不借,他將被起訴賣淫。
兩個人開始爭論。在極端言論中,王先是抓住其頭部往墻上猛砸,然後用硬物擊打其頭部,最後用繩子將其勒死。
該案自始至終都是壹起普通案件。楊紅以服務為由停止勒索,沒有遵循自己的規則。通過與王的交談,我們可以看出這已經不是第壹次了。
兩人激戰後悲劇爆發。王自己生活壓力大,家庭不和睦。殺死楊紅後,他將自己的身體剖開以發泄憤怒,這是壹種充滿激情的殺戮。最後,王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