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那妳為什麽要生下來?這種情況,大部分也是封建思想造成的。他們想養個兒子,卻意外生了個女兒。為了再生下壹個兒子,他們負擔不起。我們做什麽呢我們必須放棄壹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因為國家控制計劃生育,很多人為了生個兒子,避免被國家罰款,不得不拋棄女兒。這些都是重男輕女思想造成的。
當然,在舊社會,由於缺乏避孕措施,不得不撫養的孩子確實無法生活,不得不被遺棄。這些不能全怪父母。在那個社會,真的沒有別的辦法。
還有壹種就是未婚先孕。這種人因為沒結婚就要拋棄孩子,老公有孩子,又不能嫁給爸爸,所以為了避免被社會恥笑就要拋棄孩子。
最後,為了追求她所謂的幸福,比如離婚,比如離家出走,拋棄孩子,這種是最應該受到譴責的,因為她完全是自私的。
雖然也有其他的,但是不具有代表性,我就不說了。總之,除了舊社會的無奈之舉,所有遺棄子女的行為都應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