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許國麗殺妻案已被判決為終審有效,但許國麗不會被立即執行死刑。被判死刑後有死刑復核程序,我國法院宣判的死刑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後核準的。事實上,死刑復核程序也是死刑案件特有的獨立監督程序。復核死刑案件,也需要組成合議庭進行復核。
也就是說,徐國立現在被浙江高院維持原判,但不能立即執行,還得報請最高法院核準。但是這個審批流程目前沒有具體的審批期限,審批期限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每個案件都不壹樣。最高法院批準後,由最高法院院長簽發死刑執行令,壹般由中級法院執行。中級法院收到死刑執行令後,罪犯確實離死不遠了,死刑在七天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