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相應的公辦小學和初中直接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攜帶流動人口積分證、父母雙方暫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戶口本、大溪鎮消防安全培訓卡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於8月3-4日到附近民辦學校(大溪鎮星光小學、大溪鎮潘坳農民工子弟小學)進行點名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