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看了《月亮與六便士》這本書之後吧。
我以前覺得我只是和別人很不壹樣。
帶著壹絲清高和傲慢。
他們在玩過家家的時候,我在看各種童話和作文書。
當他們在看霸道總裁愛上我的各種雜文的時候,我正在看《圍城》等各種文學書籍。
當他們沈浸在雞湯裏的時候,我在寫反雞湯。
他們向父母伸手要錢的時候,我正在做兼職。
他們退學的時候我還在上大學。
電視劇沒怎麽看過,跑男也沒見過這樣的。
很多top1的歌沒聽過,網易雲推薦總有壹些歌不滿999+評論。
沒看過多少票房的電影?,
手機上的app也和別人很不壹樣。
久而久之,有壹種莫名的優越感,思維方式也很奇怪。
這樣會給人壹種距離感。
我對平庸、平庸、平庸之類的詞匯越來越敏感,也深深相信我看過的書和電影會融入我的血液,然後我會被塑造成壹個絕對非凡的我。
然而,我錯了,我錯得很離譜。
《月亮與六便士》的主人公思特裏克蘭德有著穩定的生活,美麗的妻子和可愛的孩子。
他在證券交易所拿著不錯的薪水,生活就像壹個湖,無風無源,自然無波。
可是有壹天,他突然走了,結婚17年,他還是走了。
他想畫畫。
他去了巴黎,在壹個又小又黑的房子裏畫畫。他經常沒有食物,處於壹片混亂之中。
他的畫自然沒有人欣賞,除了斯特羅威,他在思特裏克蘭德發燒快要死的時候,把他帶到自己家裏休息。然而,事實證明這是壹場災難。
因為斯特羅威的妻子愛上了思特裏克蘭德。
他毀了自己平靜的生活。
然而,斯特裏克蘭是如何解釋的呢?
他說:
看到這部分,我不太喜歡他。
後來,他繼續四處遊蕩,壹個大鼻子、亮眼睛、紅胡子、頭發淩亂、衣衫襤褸的男人。最後,他來到了壹個島上。
書中寫道:我壹直有壹個想法,有些人不是出生在應該出生的地方,被偶然拋到了某個環境裏,但對未知的家園總有壹種留戀。......
有時候壹個人會碰巧找到壹個地方,神秘地感覺到自己的歸屬。這是他尋找的家。他會定居在從未見過的風景裏,生活在不認識的人中間,仿佛從出生就認識他們。
在這裏,他終於找到了平靜。
這段話讓我想起了那幅令我念念不忘的畫面。聖托裏尼島的夜景,
三毛偶然看到壹張撒哈拉沙漠的照片,就認定那是安放靈魂的地方。
對我來說,這個島的照片也給了我壹種神秘的寧靜感。
我只想去佛羅倫薩的壹個小島或小鎮曬曬太陽。
餵貓,養條狗。
文末,思特裏克蘭德的腐屍散發著臭味。在那個陰暗狹窄的房子裏,他的畫後來作為名畫出現。
書中還提到了另外兩個人。
這段話摘自百度:“兩位名師出自同壹所學校,命運卻大相徑庭。醫術高超的亞伯拉罕聽從了內心的召喚,離開了倫敦的優渥職位和高薪,成為壹名單純的檢疫員;技不如人的卡邁克爾幸運地頂替了亞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為意氣風發的名人。
世人都說亞伯拉罕傻,放棄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和崇高的社會地位,活在那種清貧的生活裏。但其實幸福的定義每個人都不壹樣。誰能說物質上的成功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說到底,每個人只需要知道自己內心的呼喚是什麽,想要什麽樣的生活方式,努力去追求,去做。無論是追求財富,還是探索他的內心,都是壹種快樂的方式,壹種成功的人生。"
新華字典1998修訂本地673也是這樣定義“未來”這個詞的——張華考上了北大;李萍進了壹所中等技術學校;我在壹家百貨商店當售貨員。我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但現實不是這樣的。
我認為他不是壹個普通人的原因。
因為有以下幾點:
1,對材料要求很少。
2.不要擔心別人的看法。
3.跳出世俗的框架,活出自己的標準。
4.忠於自己的內心。
以上幾點我都欠缺。看完書,我慢慢合上書,走出圖書館,去食堂買菜,回宿舍。壹切如常,但事實上,我的心是粗糙的。
我只是壹個普通人,看起來有點弱小。我壹直活在體制內,很少問自己心裏到底想要什麽。
我以後還是會考研,就業,保研或者工作。我可能會日復壹日的過著平靜的生活,上班,結婚。......
我完全不知道我是否還對生活充滿熱情,我的生活會不會越來越無趣。
面對這個世俗的社會,我太軟弱了,什麽都做不了。
小學,高中,現在的大學壹直都是壹個很普通的人,曾經擁有的優越感來自於早熟。
說到底,他還是壹只生活在大籠子裏的老鼠。
但是,我也認為,文學終究還是文學,文學本質上還是屬於虛構的範疇。
所以,我想,我們都很普通,我們都壹樣。(這其實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