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散發傳單是否違法不能壹概而論,關鍵要看傳單的內容和數量。如果宣傳單的內容只是廣告和商品信息,並不違法;如果傳單內容是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數量較大,可能涉嫌侮辱或者誹謗他人;如果傳單的內容是傳播虛假信息、流言蜚語等。,且數量較大,可能涉嫌傳播虛假信息或者擾亂社會秩序;如果傳單內容是反黨、反社會、誹謗黨和國家的,大量可能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只要涉嫌犯罪,被抓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來說是違法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壹般來說,被抓住的懲罰是警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其住所、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或者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
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廣告的,應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