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1955,出生於四川資陽的壹個小山村。2002年,因貪汙數額巨大,被判處死刑。被槍決的那壹年,他47歲。隨著對他的調查,甚至牽扯出壹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快50歲的人連“小女朋友”都有,才10。
李的“小女朋友”是壹個來自攀枝花的小女孩。他們是在1999成都咖啡廳工作時認識的。李第壹次喜歡上了這個小女孩。從那以後,他壹直打理著這家咖啡店,為了能多看看這個小女孩,有更多的機會和她接觸。
幾天後,兩人稍微了解了壹下,互留了電話號碼。小女孩沒有多想。畢竟她還年輕,而且已經40多歲了,幾乎和她爺爺壹樣大了。李克不這麽認為。他真的很喜歡那個小女孩,不是長輩對晚輩的那種好感,而是動了真情。然後他主動電話聯系小女孩,開始追求。
起初,當李介紹自己時,他沒有說出自己的副市長身份,只說自己是壹名商人。經過這樣壹段時間的接觸,李覺得這個小女孩是壹個很單純的人,充滿了純真,這正是他所喜歡的。有壹天,李約小女孩出來,表達了自己的愛意,也表達了想和她在壹起的願望,並明確了自己的身份。
起初,小女孩覺得不可思議。在她自己的村子裏,這個年齡差就是壹個孫兒關系,她沒見過年齡差這麽大的關系。但是回想起這些日子李玉書對自己的殷勤,她非常喜歡這個人。她不在家的時候,很少有人這麽關心自己。突然有這麽壹個人,小姑娘也很喜歡她。
小姑娘才16歲,考慮問題還是很簡單的。她決定與李發生愛情關系的那個晚上。在李的強烈追求下,兩人很快發生了關系,小女孩正式成為李的暗戀對象。
要說李對這個小姑娘真的是真心實意,除了不答應她的婚事,她能給的都給了。在壹起沒多久,我們先以壹個小姑娘的名義買了壹套價值70多萬的房子住下,開了壹家適合自己工作的茶樓,買了壹輛20多萬的代步工具的車,有了戶口在大城市定居,讓她在這裏安家,並為之竭盡全力。
李為小女孩所做的壹切,都是在想,如果有壹天她走了,小女孩不會無助。他對小女孩只有壹個要求。在他有生之年,不要離開自己,這段感情就維持下去了。不要找男朋友。小女孩是真誠的。
找了自己的小女朋友,費用高。李更加貪婪和肆無忌憚。終於在2002年被抓,貪贓數額巨大,達到近900萬,被依法執行死刑。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只要犯了罪,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