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滿教是分布在北亞的壹種薩滿教,包括滿族薩滿教、蒙古族薩滿教、中亞薩滿教和西伯利亞薩滿教。薩滿(薩滿)曾被認為具有控制天氣、預言文字、解夢、占星術和前往天堂或地獄的能力。薩滿是指從事薩滿技術的薩滿,薩滿是μ是學者提出的。所謂薩滿μ,並不是指某個特定的宗教或信仰,而是所有薩滿經歷和薩滿行為的總稱。
認為世間萬物皆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帶給人的福禍,都是各種精靈鬼神意誌的體現。
薩滿教認為人有幾個靈魂。赫哲族人認為人有三個靈魂:
生命的靈魂(沃仁)。由生命之神賜予,它始終伴隨著人的生命,人死後會離開肉體,永遠消失。
(2)思想的靈魂(哈尼)。人清醒時的思想和夢境都是暫時脫離肉體,與其他靈魂相遇。死後並不消失,需要請薩滿將其送到冥界,避免給人間帶來麻煩,傷害人畜。
③轉。生命的靈魂(Fagacu)。由嬗變之神賜予,女性死後不按以前的品行生兒育女,或轉向人間,或拋灑生動的植物,認為是自己未能轉向生命之魂或被攝之魂所致。上述靈魂只聞其聲,不見其形。
阿爾泰人和雅庫特人把靈魂和生命稱為“騰”、“蘇內”(或“蘇爾”)、“庫特”,認為壹切生物都有騰,壹旦離開人體,人就會死亡。蘇妮是獨壹無二的,它讓人類擁有思想、意誌和感情,在睡眠中可以脫離肉體四處遊蕩。無生命的物體裏有咕咕,能賦予它們感情和意誌。馬廄裏有了黑咕隆咚的東西,食草動物就會繁盛起來,它們的主人也會變得富有。如果附在牧羊人的鞭棍上,疾病和狼就不敢傷害牧群了。他們還認為,人的靈魂,尤其是亡靈,可以與自然界的各種靈魂或精靈交流,甚至相互轉移;不死族喜歡附著在活人或其他物體上,這讓他們產生變化。
薩滿教往往賦予火、山川、樹木、日月星辰、雷電、雲彩、冰雪、風雨、彩虹和壹些動物以個性化的想象和神秘的靈性,並將其視為主要的東西,扼殺自然和人類的神靈。尤其是祖先亡靈形成的鬼神觀念,以及世間各種疾病和死亡帶來的恐懼,是薩滿教神靈觀念的核心。認為各種神和人壹樣有意誌、欲望、情感、欲望,更有善惡之分,不可違逆、違背。各種神都有不同的屬性和作用,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道。他們壹般地位平等,很少屬於同壹個家族。大部分是沒有等級差別的,也沒有什麽殺神。但在進入社會的蒙古族、滿族、達斡爾族的薩滿教中,出現了神(騰格裏)的概念,並逐漸上升到高於神靈的地位。
隨著私有制的發展和外部社會秩序的影響,壹些人和民族賦予了壹些古老的神以新的內涵。鄂倫春族的“吉亞奇”原是保佑牲畜繁衍的神,後成為財神,家家戶戶供奉;少數上層人士曾在清朝地方機構任職,這使他們信仰多種衙門神,其中多為官宦。
在壹些步入社會的人身上,出現了壹個家境貧寒的神。內蒙古回索木地區的鄂溫克族曾崇拜過哈音神。據說他們是壹對衣食不足的窮老夫妻。他們死後變成了神,大多是給窮人看的。卓日神是個奴隸,壹輩子幫人養牛、擠奶。老的時候摔在牛糞上,死後被奉為神。神是壹個老人和壹頭母牛,小牛畫在壹塊長方形的板上。每當壹頭母牛生病不能產奶時,它的主人就為它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