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莊鎮的歷史沿革
張莊鎮原屬沂水縣管轄。人民政權成立於1939,隸屬於沂水縣十區。1941六月,原沂水縣被劃分為十個區,隸屬林飛沂邊連縣。1943 10月,河莊區回到沂南縣。1944年6月成立益林縣,張莊區劃歸益林縣。1945 10益林縣撤銷,張莊區並入沂南縣。1958年2月,張莊公社成立,1958年2月,165438年10月,沂南縣撤銷張莊公社,張莊公社隸屬沂水縣。1961年秋,恢復沂南縣,張莊公社歸沂南縣,改稱張莊區。1968年4月,張莊區革命委員會成立。1968年8月,張莊區改名張莊公社,革委會駐張莊。1981年2月,選舉產生本公社管理委員會,駐地為張莊。6月1984,張莊公社黨委改建為張莊區委。5月,1951,張莊區更名為9區。1952年6月10區(土山)撤銷後,本區轄張莊、金昌、松山、寨子、河莊、燕文、黃埠、薛莊、玉子、於霞、大廠。6月1955,9區更名為張莊區。張莊鄉於撤區建鄉時的2月1958成立。張莊公社1958+00成立,110劃入沂水縣。8月恢復沂南縣1968,張莊公社調回沂南縣。5月1963,張莊公社更名為張莊區。1985年9月,撤銷張莊區委,成立張莊鎮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