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代魏夫人》中,書寫的字,或者說字的線條,分為骨、筋、肉、豬四種,用來說明筆法。原話不難理解,也很接近現代漢語。摘錄如下:“善寫者瘦骨嶙峋,不善寫者多肉,瘦骨嶙峋多肉者謂之金淑,多肉瘦骨嶙峋者謂之墨豬,健碩肌肉者謂之聖,孱弱無肌者謂之病。”這壹家的理論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解決方案。所以有《六谷燕金》的評論。劉公權和顏真卿兩位大書法家的字,世界通用。後人根據魏夫人的分類,將劉體定義為骨,顏體定義為骨多肉筋。
筋和肉缺壹不可。筋是骨脈,是精神,是力量。是書法的內力。肉美,飽滿,豐富,外在於書法。筋和肉在書法中既是外在的,也是內在的。兩者缺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