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生活在廣州的客家人,大多在十三四歲時就去了南洋等地謀生。當他們賺了錢,到了結婚的年齡,他們經常請媒人在中國做媒人。然而,當正式的婚禮舉行時,這些男人卻沒錢回國結婚。我們做什麽呢所以民間習俗規定,必須找壹只公雞來臨時代替遠在他鄉的新郎新娘,也就是所謂的“雞代替夫”。公雞的選擇也很有講究。第壹,公雞從母雞的第壹窩孵出來;第二,公雞要新鮮健康;第三,重量必須和新郎年齡的尾數相同。公雞壹旦被選中,就被關在新籠子裏,綁上紅布條,貼上寫有“吉祥雞”字的紅紙。妳餵的食物每餐都有肉和谷物。去拜天地的時候,新郎的親戚會選壹個人抱著公雞,讓它代替新郎新娘完成婚禮。從那時起,新郎成為新娘家庭的壹員。當然,願意頂禮膜拜公雞的大多是家境貧寒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