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劉招華因涉嫌制毒被逮捕;2007年6月26日,劉招華壹審被判死刑;2007年7月1日,因壹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劉招華提起上訴;2008年4月18日,廣東省高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2008年6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09年9月65438+5月,劉招華在廣州被執行註射死刑。
劉招華(1965年3月5日-2009年9月15日),福建省福安市賽岐鎮人。他曾是法警,因技術和人際關系贏得各方贊譽。此後,他被懷疑建立了壹個驚人的冰毒販運網絡。2009年9月5日淩晨10左右,經最高法院核準,劉招華被押赴刑場(廣州)執行死刑,時年4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