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兄弟姐妹是壹家人的血統,父親叫父親,母親叫母親,兄弟姐妹分別叫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妳結婚後,家庭主要成員還是丈夫或妻子,孩子叫兒子或女兒。
家庭成員的特征
家庭成員是近親。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員,包括共同生活的其他近親屬。近親屬的範圍主要包括血親、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公婆配偶。
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是指共同生活壹定時期,在生活事務上互相幫助的近親屬。生活事務上有壹定的時效性和互助性,是共同生活的近親的關鍵詞。偶爾住在壹起或者在生活事務上互相幫助的近親屬,不屬於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公民的社會身份之壹。如就業、服兵役、入黨、晉升、戶籍等。,應填寫或登記所有家庭成員。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應履行法定義務。如撫養、贍養、扶養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禁止歧視、虐待和遺棄。
家庭成員是不忘妳的首創精神牢記使命,在新時代創造美好和諧家庭的具體體現。小家和睦,國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