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菲:
思明有個讀書人叫葛丁奈。他每次上學都要經過壹座土地廟。有壹天,廟裏的廟夢見神對他說:“冠軍葛經過的時候,我壹定要站起來。請為我築起屏障,遮住它。”
根據上帝的命令,聖殿正準備開始建造。這壹天,他夢見上帝告訴他:“不用建了。葛生代人寫了離婚信,名聲斷了。”原來是壹個同鄉要和妻子離婚,不能寫作,就叫葛生代筆。沒想到這件事對福特的打擊這麽大。當葛生明白事情的真相後,他感到非常後悔,並盡力使這對夫婦重歸於好。後來他拿下了單子,作為官員,只擔任了壹個副使。
葛生犯了離間罪,夫妻不和。應該有人勸他們和好。其實寫離婚信是贊成別人家庭破裂的。這樣的結果不會給夫妻雙方都帶來幸福,所以對福特非常不利。起初,葛生有傅德,他在考試中獲得了頭獎。廟神不得不站出來致敬,但是寫了離婚書之後,他的名聲就斷了,廟神也懶得理他了。所以感應迅速,壹言壹行都有因果。如果妳積德行善,人就會越來越高尚,而如果妳造惡害人,人就會變得很卑微。
清朝順治年間,浙江出現了壹股孝風。他的朋友貪戀某人妻子的美貌,想占有她。小蓮勸他,散布流言蜚語,惹他老公,說他老婆跟外人有壹腿。男人聽了這話,決定和妻子離婚,於是和小蓮商量,小蓮極力促成,幫他寫了離婚證。草稿寫好了,那人抄完就走了。這時來了壹個賣筆的,小蓮去買筆。他回來的時候,稿子不見了。後來他參加了考試,拿著筆進了考場。沒想到,離婚證的草稿從筆管裏掉了出來。被搜查人發現是作弊。他在監考老師面前大呼冤枉,最後被處分,除名。
以上兩種情況都與破壞人的婚姻或參與破壞人的婚姻有關,很快就會減少運勢。究其原因,我們來做壹些分析:
眾生之間的關系有兩種:和與離。根據辨法理論,蕓蕓眾生的共同感受是增加彼此的上沿。當他們彼此和諧時,他們處於良好的流動狀態,這對雙方都有利。如果他們之間的關系惡化,彼此背離,那壹定是互損。而且因為行業增加了,沒有對賬。在無限的生死中,兩個人都是叛逆的。因此,我們的意圖是,全世界的夫婦、兄弟、朋友、父子、部長和部長能夠彼此和睦相處,所有生物能夠彼此和睦相處。眾生若沖突,我慶幸他們不甘心。他們從中做了什麽?做壹個破壞人與人關系的兇手,後果會很嚴重。
在人際關系中,夫妻是重要的。破壞夫妻關系,對福特的傷害會很大。表面上看,只是兩個人分開了。事實上,壹旦關系破裂,很難第二次周圍,造成雙方深深的痛苦。而且隨著家庭的破裂,壹系列的人際關系都會受到損害,比如父子、母子、公婆等。,壹整套都會損壞。比如家庭就像壹臺組合機器,沒壞的時候會運轉,會發揮作用,避免畸形的後果。壹旦壞了,就會像機器壹樣變得不完整,對孩子,對家長,對自己都會造成缺陷。所以前後因果,是壹筆很重的產業債。
我們不太可能故意挑撥夫妻關系,但是我們可能覺得不能破壞壹對和睦的夫妻,但是有壹個家庭,夫妻整天吵架,還不如分手重新組合。其實這已經是在疏遠行業了。為什麽?因為這是壹顆幸災樂禍想讓人心碎的心。人緣由業定,緣分同行。不做就不會見面,做過的也不會白費,所以不能因為個人的分離而強迫。
舉個例子說明婚姻是命中註定的:
宋朝末年,有個臨川人姓王。他的妻子被元朝的士兵搶走,因守貞不肯屈服而死。過了十幾年,王還想再娶,但壹直沒有成功。壹天晚上,他夢見死去的妻子告訴他,我出生在某個家庭,今年十七歲。七年後,我會娶妳為妻。第二天,他派人去找,果然如此。他開門見山,客套訂婚,壹句話就成功了。所以夫妻的婚姻是命中註定的,有兩種婚姻,即善業和惡業。如果是來自於好的因緣,和諧的觀念不會停止,直到妳結婚。如果是來自惡業,怨恨的感覺是不會停止的,直到結束,兩者都會隨著業力而改變。這樣我們就知道,婚姻是不能被人力破壞的。如果是好緣分,只希望能維持下去。如果是惡緣,只希望能化解。這種用心是好的,能產生福報。相反,如果妳用錯了心,妳是為了對方好。願它破碎,妳們彼此為惡。我很高興它會壞掉。這是邪惡的,會傷害妳的運勢。所以任何情況下都談不上疏遠,只能有壹種心,就是希望大家和好。
上面說夫妻關系不能疏遠,等等。所有的倫理關系,比如兄弟、朋友、師生、主仆,都不能單獨挑出來異化。如果使用異化,後果會很嚴重。
以上文字轉自《菩提道學第三講》,由達坎布衣西彭措講述。
作為佛教徒,我們實際上有時看不清楚離婚。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的話,我以前覺得雙方已經不睦了,該離開就離開對方,甚至可能會覺得這樣的離婚對雙方都好,是好事。但是,Kampo已經宣講了意義,勸人離婚其實是壹件壞事。所以,作為壹個佛教徒,我們還是應該像古人說的那樣(這也是壹個中性命題),拆壹座廟而不是拆壹個家。
我覺得我以前是同意別人離婚的,現在在諸佛菩薩面前反復懺悔,以後任何離婚都要反復勸。
翡翠:
原來有這樣的討論。謝謝柏菲師兄的慈悲。但是,有壹點我不明白。既然是緣分,為什麽生活畫面裏會有好幾段婚姻?比如我的朋友,算命的說她結過兩次或者更多次婚。那麽,是不是,命運中有兩段婚姻?這難道不是違背命運嗎?
紮西多吉:
我認為溥玉兄和柏菲兄說的是對的。既然壹切規律都不能脫離因果律,婚姻也不能排除。多次婚姻並不違反因果律。無論是維持婚姻還是拆散婚姻,將來都會收到自己的結果。堪布在這裏啟示的目的是告訴人們,無論婚姻以善業還是惡業告終,都要盡力去維持,讓業障耗盡。否則,舊的業障會遺留下來(無論善惡),新的業障會產生(肯定是惡業),這當然不能是增加。另外因果關系很微妙,只有佛才能完全理解,用世間算命的方法來揭示是不靠譜的。
我還想說,除了前世因緣的因素,從世界的角度,我們可以這樣看待這個問題: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女人自己也光芒四射,照耀著丈夫的身體和心靈。
這個男人,每天在這種光下,漸漸變得不光彩,這是必然的。
這個男人,在老婆面前,沒有被需要的感覺。唯壹能讓他感受到存在價值的地方,就是孩子。這也是他不肯放棄孩子的原因。
即便如此,我相信這個男人對妻子的愛從未改變。然而,他和妻子之間,突然失去了溝通的方式。
如果找到了這種交流方式,壹切還是會變回原來的位置和軌跡。
誰能說這種交流方式永遠找不到?
所以作為外人,任何時候任何理由都不要勸別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