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受害者壹般去商店,商店會以售出後不退,或者買了東西可以隨便退貨為由把妳打發走。受害者可能因為言語不善或溝通不暢而無法退卡。
其實這整個騙局可以分為兩部分。壹種是說明用卡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要求退款是否合理。壹個是店家要求妳辦卡的行為是刑事詐騙還是民事詐騙。
第壹,如果單純起訴商家解除服務合同,那麽經過壹年左右的起訴期,我們有很大的概率勝訴,要求店家退款,因為我們有權要求店家給我們退還這種無形的有償服務,無論是根據《合同法》第110條,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我們甚至都不用承擔店裏所謂的退卡費或者違約金,按照填補損失的原則。但這種循環和消耗的能量是大多數受害者無法承受的。
其次,店裏的行為是刑事詐騙還是民事詐騙確實很難界定,因為店方確實給妳提供了按摩服務,而且店方也願意繼續提供服務,說明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店家很可能壹開始並沒有在那方面給妳明確的承諾,大部分人很可能是因為被騙或者怕被家人發現而刪除了聊天記錄。所以很多時候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是刑事詐騙。
很多受害者可能會通過12315消費熱線的方式投訴,但這個消費熱線只能調解,對商家沒有執法權。所以很多時候對商家的威懾力不夠,導致商家對這些投訴並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