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溫州中學高三畢業生張誌波,今年報名參加廈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經廈門大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確認和專項測試,並在廈門大學網站、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後,於2017年獲得廈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二線錄取資格。與廈門大學簽訂《2017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協議》。
高考成績公布後,張誌波文化課成績577分,符合廈門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要求。
然而,在等待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同時,今年6月29日,他的父母接到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張誌波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電話通知,拒絕投檔。
不歸檔
不申請意味著張智博考不上大學。焦急的家長第二天趕到杭州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張誌波的父親張俊健被告知,根據教育部2010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辦法》,高水平運動員必須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以上)並在高中階段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人員”。而張誌波只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並非“省級以上高中階段集體項目主力前六名或個人項目主力前三名”,因此“不符合教育部列出的申請條件”。
據了解,張誌波五歲開始習武,高中時在第十五屆全國武術學校套路比賽中獲得傳統拳少年二級第四名,並因此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為,張誌波雖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但僅獲得全國比賽第四名,不符合報名條件。
對此,張軍健表示不能認同。在他看來,張誌波的報考條件符合廈門大學招生簡章的要求,其報考資格不僅通過了廈門大學的考試和專項測試,還通過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考試和專項測試。尤其是“高水平運動隊”專項入學考試,只有通過兩者的考試才能參加,足以說明張誌波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廈門大學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申請條件,具備相應的申請資格。
張誌波被列入廈門大學2月20日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初審合格名單和3月7日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合格人選名單。
3月23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專項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張誌波的名字也被公布。
此後,6月21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浙江教育考試網“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名單”上出現了張誌波的名字。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的“2017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顯示“已通過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考”。
為什麽我能壹次次通過審核?
張軍健認為,如果不符合報考條件,作為資格認定的初始程序,為什麽報考資格的審核可以通過,而之後的公示壹次次沒有被發現,依然可以通過?
《2017浙江省高考報名辦法》明確,考生報名分為網上錄入報名信息和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兩個步驟。同時規定“凡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選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並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指紋采集、信息審核確認等手續。未經過現場確認的,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辦法》還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引導考生認真核實姓名、戶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確保準確無誤。”
張軍健說,從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報名、隨後的專項測試、公示,張誌波都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現在高考結束,大學錄取的最後壹刻,被告知不合格。考生如何承受?
真正的問題是這個考生已經錯過了報考其他院校的機會。
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廈門大學回復張誌波“已收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來信,告知貴校提交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 並且信中還告訴張誌波,該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中的錄取要求是“入選我校B類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組織的高考,高考文化成績符合入選條件。 經公示,他們無異議,並經學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批準,我校予以錄取和安排。
張軍健說,張誌波參加了浙江省的高考,考了577分,已經是浙江省高考的零頭,超過了廈門大學“高二”的分數要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2017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上公示,也通過了省招辦的審核。沒有人反對宣傳。
據悉,關於張誌波,廈門大學還專門致函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稱:“該生在我院高水平運動隊武術項目專業測試中取得85.26分,達到武術B類二線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75分..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候選人入選我校高水平運動隊B級資格。經過公示,無異議,最終確定考生獲得我高水平運動隊B級二線錄取資格。”
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表示,他們只能嚴格執行文件要求。
目前,張誌波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拒絕向廈門大學寄送原告學籍檔案,其行為已構成拒絕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