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四(中間)藍色
3、三(高級)紅色
4.二級(技術員)棕色
5、a(高級技師)深紅色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全國通用。
擴展數據:
人群
1,在職人員。在職業介紹機構求職的勞動者,在實行準入控制的崗位範圍內就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用人單位和職業介紹機構發布技術工人廣告時,必須在應聘者應當具備的條件中註明職業資格要求。
2.新生勞動力。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大學畢業的新生,除應當經過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並取得畢業證書外,還應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在有準入控制的技術工種範圍內就業。
3.在職人員。從事技術工種,尚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在職人員,必須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4.轉移人員。已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但被更換的在職人員,必須重新參加職業培訓,取得崗位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5.政策性安置人員。用人單位安排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從事技術工種的,應當先組織培訓,達到相應工種(職業)的技能要求後,方可上崗。
6.下崗工人。下崗職工再就業前必須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才能再就業。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家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