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來說說發生在安徽六安的這樣壹個奇葩案例。當時壹名男子和女友在乘車回住處的路上發生了爭執,隨後該男子將自己的車開到了偏僻的地方,並在女友哮喘發作時強行與其發生了關系。事後,該案被當地法院認定某構成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案發前,某與女子馮某因感情發生爭執。兩人相持不下,最後還用暴力手段毆打馮的頭部。於是,馮壹怒之下和對方分手了。然而,該男子陳某不同意,並口頭威脅要與自己保持戀愛關系。因為兩人爭執,壹直堅持到第二天淩晨。最後,在湖邊偏僻處停車後,露出了醜惡嘴臉,不僅讓馮拍下不雅照片,還在馮哮喘發作時強行與她發生性關系。
事後,該案也被法院認定陳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強奸罪。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當時,在哮喘發作和反抗的前提下,堅持與馮發生性關系。這種行為已經被認定為強奸罪,違背了被害人的意誌。
在男女交往過程中,女性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甚至遭受男性的暴力對待,使受害女性身心遭受重創。所以,在和異性交流的時候,要更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