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道是中西“交流”(壹般認識論和實證分析哲學)。
不得不提道家,儒家,墨家。
“道”是壹種形而上的本體,容易從無到有。“理”是物理裝置,裝置的本義是器,但它指的是事物的秩序、真理和體系。逐漸變得清晰的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東西。(《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說陰陽;立足之道,柔中帶剛;立人之道,是仁義;既是三才,又是二,故“易”為爻。”大意是,天、地、人是兩個對立的因素,而卦是《周易》中象征自然現象和人事變化的壹系列符號,由陽和陰組成,三個卦組成壹個卦。“三才二”成了爻,就是這個意思。
這不是我們通常的用詞。天是宇宙系統,地是自然系統,人是人文系統。八卦應該是壹個互異同異的系統,否定可變性,轉化為不斷的運動和發展。
變化的本質是通向理性。條理清晰。
實證分析哲學。墨子也是中國邏輯的創始人。他把邏輯稱為“辯論”,並把它視為“辨同異、辨是非”的思維規律。在他看來,人用思維去理解現實,做出的判斷無非是“相同”或“不同”、“是”或“否”。為此,首先要建立壹個區分異同、是非的規則,並以此為標準來衡量和判斷。合則“是”,不合則“否”。這種判斷是“不可或缺的”。人是用思維來理解事物的,對同壹件事做出的判斷要麽是“是”,要麽是“不是”。沒有第三種可能,不可能既是“是”又是“不是”,也不可能既是“是”又是“不是”或者兩者都是。用現代邏輯術語來說,這就是排中律,和諧不矛盾的法則。因此,中國的哲學體系是建立在以《易經》(中國薛源)為核心的道、論、辯的辯證統壹基礎上的
我在別處回答過這個問題:
夏姬治下的黃帝學派的《黃帝四經》中有壹句話:“道生法,得而失,明其理者也。所以,持道者敢於犯罪,立法者敢於廢法。他們可以把自己引向繩子,然後他們就會認識這個世界而不被迷惑。”三才從對本體的無限理解中生成的“道-行”與“交”的法理,是社會的組成部分,是社會關系的反映。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說:“法分為兩類,即自然法和法。法律是基於立法者對客觀規律,即自然規律的認識。”這就是法(即中國的法之道)。
“四季,天地之理。日月星辰晨(辰)數,天地之紀也。”說明自然規律不可違背,那麽就要對“天地之理”進行批判和反思,才能立身、治國、平天下。義是萬物之本。遵循原則,就要從頭做起,做經紀人,禁止伐木為罪,就要上天入地。《管子》繼承了這壹思想,引出了經濟、學者、農業、工業、商業分工的思想。法家韓非子很重視老子的《道德經》(解老於老篇),這樣才能有法、有權、有勢!
實現問題:孔子的“吾道壹以貫之”,“仁”也。內心的民族道德情操。
可以通過外在行為來實現(清明節掃墓,過中國節,禮貌講道理,尊老愛幼)。只是我們只是在維護,因為我是中國人。
張先生說:“為了將來科學的發展,為了中國對世界文化的貢獻,這些種子必須保存起來,決不能毀掉。”。金嶽霖先生說:“情感……舊瓶裝新酒之道”,牟宗三先生說:“西學獲得科學知識,中學使我們打開價值之源”。林語堂先生說,“西方的頭腦就是中國的頭腦”。